标的公司股东红筹架构的拆除是以海外股东公司层面可转债的赎回为前提的,也即必须在可转债赎回后,方可进行红筹架构的拆除。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可转债的赎回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红筹架构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中介机构需要在红筹架构拆除完毕后,对相关主体再次进行尽职调查工作,重组预案中的相关内容需要核实后重新补充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构成重大无先例事项。鉴于上述原因,本次重组方案设计较为复杂,需要沟通和协调的事项较多,公司难以在原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并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即公司股票将最迟于5月24日起恢复交易。如果公司未能在5月24日前公布预案,在股票恢复交易后6个月内公司将不再筹划资产重组等相关重大事项。